佛山市公证协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佛山市公证协会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
协会秘书处人员:1人
岗位职责:
(一)文件起草,会员活动,业务咨询;
(二)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、年审;
(三)兼任协会出纳,负责入账、报销等相关工作;
(四)协助公证信息化工作;
(五)负责“佛山公证”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和信息推送工作;
(六)协助处理公证投诉的相关事务;
(七)完成协会领导、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工作地点:佛山市公证协会(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一楼)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,专业不限;
(二)年龄为35周岁以下;
(三)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,工作细心谨慎、吃苦耐劳,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;
(四)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有较好的沟通能力,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;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,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;
(五)熟悉电脑操作和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。
三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招聘
(一)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;
(二)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;
(三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(四)受过行政记过、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;
(五)其他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情形。
四、薪酬福利
周末双休,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;年薪8万元以上(含社保、公积金、节日补贴)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。报名时间:2020年7月15日至7月27日。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并将身份证(正反面)、学历学位证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获奖材料等扫描件以及个人简历一并发至邮箱:fsnotary@163.com。(简历上请附近期照片,邮件主题格式:应聘佛山市公证协会+姓名+手机号码,合则约见)。
(二)面试。协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后,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电话通知入选者进行面试。
(三)体检。根据应聘者的面试结果,择优确定聘用人选,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。
(四)签约。符合条件,双方签订劳动合同。首次劳动合同期为1年,试用期1个月。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,可续签劳动合同。
六、其他要求
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、体检、报到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。招聘实行自律制度,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。
附:佛山市公证协会应聘人员报名表
佛山市公证协会
2020年7月15日
(联系人:潘艳萍, 联系电话:0757-83781732)